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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物流运输收费有望降低 |
| 2008年8月27日 |
对于有省政协委员指出广东省目前尚未统一规定物流的收费标准问题,广东省物价局近日表示,该局将尽快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定,并降低流通费用。
近期,有省政协委员指出,目前广东省还没有一套规范的物流服务市场的收费标准。有的公司更未经物价部门批准,自己制订收费标准。特别是省内汽车客运站的(高速)客车寄货的收费标准,是以运输客人为主,为方便一些人以小量或小件的运货为辅的经营方式,
并收取一定的寄货费用,而这类收费由于具有垄断性,往往收费很高,超出市场的经营成本。
对此,广东省物价局认为,汽车货运运费现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运费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相互协商确定。而汽车运输站场的收费和汽车客运站场的随客快件货运的收费则是近两年出现的新问题。省物价局表示,将与交通部门进行调研,尽快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定,规范市场竞争和收费行为,并降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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